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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空印案!(2/2)

  “叔父说的翁俊博,是不是前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

    “没错。”

    陈云甫点点头言道:“侄儿在都察院照磨所也算干了半年多光景,对此案有些了解,但并不算深,只听说那翁俊博和地方府县司衙、粮长勾结贪污粮赋。”

    “嗯,没错。此案之所以案发,还是浙江省道粮长严震直举报的。”

    邵质捏了捏眉心,神态憔悴:“每年收粮赋时,地方府县的户曹会先将粮赋押解入布政使司的粮仓,彼时由布政使司专员会同省道粮长一起核数。

    数无误,则加印留存,待全省的数全部收齐后再押送入京、入国库。若数有差,则哪个府缺了数就有哪个府的粮长来承担缺额,总之,送进国库的数一定是准确无误的。

    地方行省压赋税入中央国库,户部下属的各省清吏司度支郎中会进行核数,无误则加印入库,有误则由各省道粮长承担缺额。

    这便是粮长制和户部每年核数的章程。

    但从前几年严震直刚刚上任浙江省道粮长开始,浙江就出了一件怪事。

    严震直上禀,说在浙江,每年两税收赋子的时候,各府州县竟然无一处缺粮!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后来严震直派人留意了一下,发现,各府县户曹的官员会在收两税之前提前一个月或半个月拿着交税的空白公文入布政使司等着。

    而这些公文竟然全部提前加盖了地方府、州、县的大印!

    如此,无论到了多少的粮赋,他们就在公文上填多少数,而作为督管粮道的右参议翁俊博则直接加印照单全收。

    各府、州、县往杭州运多少,浙江省道就往中央运多少,严震直怀疑,地方侵吞了大量的粮赋,于是在洪武十五年初,我都察院会同刑部抓捕了翁俊博,可惜,直到现在案子都无有进展。”

    邵质还在介绍着翁俊博案的情况,而坐在他对面的陈云甫却觉得脑袋都炸了。

    空印案!

    这不就是空印案吗!

    洪武四大案,分别是胡惟庸案(淮西案)、空印案、郭桓案以及蓝玉案。

    这四起大案经后世考证,最少杀了十万人!

    要知道,这十万人可不是战乱中冤死的百姓、大头兵,而是正儿八经的权贵、地主、豪强等掌控生产资料和文化知识的有产阶级。

    以至于四大案结束后,自洪武二十六年起一直到洪武三十一年,大明王朝的朝堂之上,六部空其三,三法司空其二。

    中央五寺(大理寺、太常寺、鸿胪寺、太仆寺、光禄寺)凑在一起都找不到一百个干部,一度连年无人主政。

    仅朱元璋一人就提拔数名白身来充任六部九卿的职务。(如洪武二十八年礼部尚书郑沂)

    而四大案中,独空印案有所争议。

    一说空印案案发于洪武九年,一说空印案案发于洪武十五年。

    现在迷雾澄清了。

    洪武十五年!

    浙江翁俊博案就是空印案的导火索!

    是了,是了。

    陈云甫全都明白了,先是空印案的案发,而后才顺藤摸瓜揪出了户部侍郎郭桓这个大腐败份子。

    空印案和郭桓案,从根上就是一起案件!